1.當人遇到難以逾越的障礙時,有時會放棄最初的目標,通過達到實現類似目標的辦法,謀求要求的滿足,這種做法叫作代償行為。
2.代償,生理學上的意義是指人體的一種自我調節機能,當某一器官的功能或結構發生病變時,由原器官的健全部分或其他器官來代替,補償它的功能
3.從心理學上分析,代償可以分為自覺和盲目兩種。
4.自覺的代償指知道自己的短處和缺陷所在,可以做到揚長避短。
5.盲目的代償是指并不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短處與缺陷,往往導致過分代償,結果某些方面畸形發展,破壞了人格的協調統一,反而加劇心理沖突,造成適應困難,人際關系不良。
6.可見,代償可以是建設性的,也可以是破壞性的。
7.心理的代償往往是對現實中不足的彌補,可以起到轉移痛苦、使心理平衡的作用
8.比如,本來想去打網球,可是下雨了無法打了,就可以選擇室內的乒乓球;本來想進A公司沒能如愿,就轉而爭取進入條件相當的B公司;和A的戀愛沒有成功,于是把和A有相似特征的B當成了新的追求目標,等等。

9.代償行為有一個特征是:假如B與A相比非常容易達到,或是價值不如A,就不容易對A形成代償
10.只有當B與A很相似,得到B的困難度比A相似甚至更大,B才具有較大的代償價值。
11.當然,代償行為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產生的。
12.對于最初目標的渴望如果非常熱烈、迫切,就很難找到能夠代償的東西。
13.而且,在代償行為中還有一種很特殊的情況,那就是把自己的欲求轉移到能獲得社會高度評價的對象物中去
14.這種情況在心理學上叫“升華”。
15.這是弗洛伊德的研究結果,按他的觀點,所有高層次活動都是“欲求”升華的結果。
16.比如,有些人為了發泄攻擊欲練習拳擊,結果成了拳擊運動員;還有的人特別執著于藝術品的制作,孜孜不倦,最后成為了藝術家,這就是升華的巨大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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