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虛假按揭貸款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
1.虛假按揭貸款,是指不以真實的購買為目的,以本單位職工及其他關系人冒充客戶作為購買人,通過虛假銷售(購買)方式,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一種方式。2.表現形式:購房人虛假,假借他人名義購買住房囤積以獲利;銷售交易虛假,開發商或他人利用虛假交易方式,騙取貸款,占為已有。3.這是當前虛假按揭貸款中最典型的一種表現形式;重復交易,通過重復使用房屋銷售合同或者采取一套房屋多次銷售的形式,獲得多倍貸款;首付款虛假,開發商或中介公司與購房人串通規避首付款的政策限制,將房產實際售價提高或者將購房面積加大后申請按揭貸款,獲得高額貸款;房屋虛假,開發商或者個人虛構購房合同,購買并不存在的房屋,獲取貸款為個人所辦企業融資或占為已有;用途虛假,貸款資金轉入個人賬戶,或者用于歸還企業貸款。4.虛假按揭貸款的最終目的并不是為了購買住房,而是假借購房之名,騙取銀行信貸資金,為企業融資或個人牟利,因此,用途虛假是虛假按揭的最終表現形式。
二.審計中如何發現和識別虛假住房按揭貸款
1.摘要:虛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,就是借款人與開發商串通,通過向銀行提供虛假的個人購房信息,從銀行套取或詐騙信貸資金的行為。2.它的基本特征是借款人具有主觀惡意欺騙性。從實施虛假按揭的行為主體來分,有個人虛假按揭貸款和法人虛假按揭貸款兩種,其中法人虛假按揭貸款是由法人操作,通過眾多的個人行為來完成的虛假按揭,因此更具隱藏性,風險和危害也更大。3.從借款人的目的來分,有詐騙型虛假按揭和融資型虛假按揭兩種,詐騙型虛假按揭是借款人通過提供虛假購房信息,以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為目的而實施的欺詐行為;

三.用虛假材料貸款會有什么法律責任?
1.為了非法占有的目的,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,數額較大的,涉嫌貸款詐騙犯罪。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,數額較大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:(一)編造引進資金、項目等虛假理由的;(二)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;(三)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;(四)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;(五)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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